1.1LMFP化学特点
与传统正极材料相比,LMFP的特点主要在于:
能量密度高 |
LMFP是LFP和磷酸锰锂的固溶体,锰元素提升电压平台,进而提升铁锂体系的能量密度。其优势是电压平台升高,与LFP相比能量密度最多提升21%。 |
低温性能好 |
低温放电性能优于LFP和NCM,工作温度区间为-20℃至60℃。 |
安全性能好 |
安全性较NCM更好,单电芯可以通过针刺测试。 |
经济性较好 |
成本较NCM显著降低,经济性更好。 |
良好的掺混使用性能 |
LMFP可以与NCM、LMO混掺使用,从而得到得到更好的综合性能,可提升正极材料的安全性能、能量密度、高温性能与经济性。 |
缺点 |
压实密度较低,普遍在2.3左右,低于LFP的2.6; 锰导电能力较弱,LMFP中锰的比例超过铁时,材料导电性显著下降; 因为锰的加入,材料晶体结构发生畸变,循环性能和倍率性能变差。 |
1.2LMFP产业链构成
目前,受到下游新能源汽车企业的需求推动,中游正极材料制造企业纷纷投产LMFP进行转型升级,上游锰、锂、磷等原材料企业也因此受益。总体而言,LMFP作为新兴技术,其产业化发展主要依赖于现有正极材料厂商和电池厂商的投产扩产,产业化处于初期阶段。
1.3LMFP行业政策法规
鉴于LMFP行业尚处于产业化初期,相关政策法规大多处于原则性指导阶段。近年的主要政策法规如下:
法规名称 |
发布日期 |
主要内容 |
关于印发《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4〕585号) |
2024-07-29 |
提高正极材料、电解液、补锂剂等产品技术水平,重点支持磷酸锰铁锂、高镍三元锂、富锂锰基等新一代高性能正极材料,宽温域电解液,高性能正极补锂剂等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
关于印发《山东省锂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鲁工信发〔2024〕10号) |
2024-07-04 |
重点产品及核心技术 正、负极材料:开发一批长寿命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高镍三元材料、高容量富锂锰基材料等正极材料。突破一批全固态电池用金属锂、硅碳负极、高性能石墨等负极材料。 |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 |
2024-05-06 |
从单体电池和电池组两个层面规定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明确《技术规范》适用于使用无镍的磷酸锰铁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 |
《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制造强省〔2023〕24号) |
2023-03-31 |
提高关键材料生产水平。保障高性能碳酸锂、氢氧化锂和前驱体材料等供给,提升磷酸铁锂、新型锰基正极材料的比容量等性能,重点支持磷酸铁锂比容量≥160 Ah/kg,锰酸锂比容量≥125 Ah/kg、首次库仑效率≥90%,磷酸锰铁锂比容量≥160 Ah/kg、首次库仑效率≥95%等先进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
上市公司 |
LMFP行业布局 |
宁德时代 300750 |
重点研发LMFP电池,M3P电池(据称为“磷酸盐体系的三元”,未披露具体构成)已经量产并推向市场应用 |
国轩高科 002074 |
发布LMFP体系L600启晨电芯及电池包。该电池续航可达1000公里,开启了业内无NCM也可续航千里的先河 |
比亚迪 002594 |
新一代LMFP电池能量密度已达到NCM密度,成本具有经济性,目前处于内部研发阶段 |
德方纳米 300769 |
超前布局LMFP,产能扩张持续加码 |
湖南裕能 301358 |
2023年8月,定向募集28亿元,总投资约44亿元,投入LMFP项目 |
容百科技 688005 |
2024年上半年出货市场占有率保持第一,LMFP纯用方案完成头部客户定点,竞争力在国际市场领先。预计2026年欧洲基地LMFP实现量产 |
亿纬锂能 300014 |
在LMFP的研发和应用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已经量产装车 |
孚能科技 688567 |
已储备包括LMFP在内的多项下一代前沿核心技术研发,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将技术储备产业化 |
中创新航 03931 |
发布OS高锰铁锂电池,能量密度达到180Wh/kg,续航可达700公里 |
欣旺达 300207 |
LMFP电芯产品能量密度可达235Wh/kg,产品性能处于行业前列,正在进行产业化开发工作 |
星恒电源 002132 |
国内率先研发LMFP电池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的电池企业 |
材料类型 |
公司名称 |
上市时间 |
上市板块 |
行业分类 |
LFP |
德方纳米 |
2019年 |
创业板 |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湖南裕能 |
2023年 |
创业板 |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万润新能 |
2022年 |
科创板 |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富临精工 |
2015年 |
创业板 |
C36 汽车制造业 |
|
安达科技 |
2014年 |
北交所 |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NCM |
容百科技 |
2019年 |
科创板 |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当升科技 |
2010年 |
创业板 |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长远锂科 |
2021年 |
科创板 |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振华新材 |
2021年 |
科创板 |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天力锂能 |
2022年 |
创业板 |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问询要点 |
回复情况 |
1.说明行业分类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 2.说明小类中的其他上市公司是否有与发行人生产同类产品的,结合小类释义进一步说明划分合理性。 |
1.根据相关行业分类和分类指引文件,公司所属行业为“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小类; 2.申报上市时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存在一定差异,差异原因主要是证监会于2021年对行业分类进行了调整。 |
结合所属《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的目录,准确披露所属行业情况。 |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3 新材料产业”中的“3.3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中的“3.3.10 其他化工新材料制造”中的“3.3.10.1 二次电池材料制造”,对应重点产品和服务中的“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三元材料、钴酸锂”。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问询要点 |
回复情况 |
1.相关协议中的供货时间、供货量等条款是否具有约束力; 2.结合公司目前的产能及扩产计划,说明公司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
1.说明供不应求的行业情况; 2.保供协议中约定的供货条款是否具有约束力,视具体协议约定不同而不同; 3.说明发行人当前及未来产能可满足协议约定的供货量; 4.未来因产能问题无法履约的,将另行协商,计提违约损失,并提示相关风险。 |
1.《产能锁定协议》中如何保障发行人权利; 2.如出现一方违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1.说明《产能锁定协议》签署的客观背景,且双方系自愿签署; 2.披露《产能锁定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等主要条款,说明协议约定向发行人采购的保底数量,有利于发行人; 3.根据公司当前及计划产能,说明发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
1.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模式存在差异; 2.说明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主要权利义务的内容、期限,是否具有排他性或优先权。 |
1.披露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之间的保供协议/产能合作协议; 2.检索公开信息,说明同行业多个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了类似协议; 3.披露发行人与主要客户是否存在排他性约定。 |
问询要点 |
回复思路 |
主要外协加工商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经营规模、交易金额占外协加工商收入的比例,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员工或前员工是否持有外协厂商权益。 |
1.披露了主要外协厂商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 2.说明与主要外协加工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员工及前员工在其中不持有权益。 |
1.发行人控制外协加工质量的主要措施,发行人与外协厂商关于产品质量责任分摊的具体安排; 2.报告期内外协厂商是否稳定,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控制外协加工质量的主要措施包括外协厂商的选定、质量技术指导、产品质量与检测、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等; 2.不存在关联关系。 |
1.外协厂商的基本情况、合作历史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对外协厂商的依赖; 2.外协合同属性类别,说明其条款的公允性; 3.产品质量的责任划分与承担机制; 4.是否有存放在外协厂商处的存货及相关风险承担机制; 5.外协加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6.外协厂商的经营数据、发行人委托占其收入的比例,是否主要为发行人服务,是否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 |
1.披露交货、验收、换、补、退货政策、安全生产要求,违约责任等条款; 2.产品质量的认定主体为发行人的检测中心,披露相关品控制度; 3.发行人制定了委托加工管理机制。 |
关注重点 |
主要问题 |
地方规定 |
耗煤项目是否位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是否履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
相关项目是否位于各地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是否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 |
|
环境影响评价 |
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是否取得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
产业政策 |
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是否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 |
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 |
|
能耗问题 |
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是否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要求。 |
污染物排放 |
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越排污许可证范围排放污染物等情况,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
生产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达到效果,相关监测记录是否妥善保存;报告期内环保投资和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生产中的污染相匹配;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公司的日常排污监测是否达标以及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 |
|
行政处罚 |
36个月内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整改措施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
问询要点 |
回复情况 |
1.说明受让专利的技术来源; 2.与某大学共有专利权的形成背景、双方的参与人员及贡献情况,双方的具体约定,共有专利权所起作用及收入贡献,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3.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独立的研发能力。 |
1.从控股股东处受让专利,技术来源为发行人员工(曾在控股股东处任职)自主研发; 2.与某大学共有专利,双方贡献对等,该等专利不涉及核心产品; 3.结合专利数量、研发项目数量及费用、研发人员人数及学历等多方面,论证公司具备独立自主持续研发能力。 |
发行人核心技术对合作研发是否存在依赖,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是否依赖于合作研发或相关单位。 |
1.说明了合作研发中各方角色和负责内容; 2.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对合作研发不存在依赖; 3.论证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依赖于合作研发或相关单位。 |
1.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中,发行人与合作方的工作内容、具体作用;主要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情况; 2.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具体过程、重要节点及主要技术人员的任职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自主持续研发能力。 |
1.通过访谈记录和书面说明,说明发行人在研发中起主导作用; 2.说明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历程,强调技术、专利、研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对应; 3.从专利数量、研发项目数量和费用、研发人员人数及学历等方面,说明公司具备独立自主持续研发能力。 |
受让专利的具体来源,与发行人所提供产品的内在联系,收入、利润贡献情况。 |
1.说明转让方的基本情况,受让专利的过程,定价依据,价款支付情况; 2.说明受让专利的应用场景,结合生产环节说明无法量化各项专利的利润及收入贡献占比。 |
1.说明专利的来源、原权利人等情况,发行人受让该专利时权属是否清晰、定价是否公允。 2.说明核心技术的来源和主要贡献人,是否为相关人员在其他公司的职务发明,研发人员是否在关联方兼职;发行人是否具有独立研发能力。 |
1.发行人受让发明专利是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合理性,相关专利权属清晰,定价公允; 2.说明公司研发流程,公司核心技术及主要贡献人情况,说明不属于在其他公司的职务发明; 3.说明与股东的合作研发情况,发行人研发工艺流程与机器设备均属自身所有,相关核心技术的研发过程均在公司内部完成。 |
问询要点 |
回复思路 |
1.票据拆入、票据互换、票据兑付等票据交易是否属于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业务,是否符合《票据法》等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2.开展票据拆入业务的具体原因; 3.拆入票据和票据互换业务是否均用于供应商的支付,是否仍有融资性质活动; 4.相关交易的整改情况,以及相应的内控措施及执行情况,如何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形。 |
1.票据交易属于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业务,但并非利用该等票据进行贴现获得银行资金; 2.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均用于购买原材料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且均已经到期承兑; 3.已经取得合规证明; 4.逐项说明票据交易的原因、交易方式、永不等,说明用于正常经营活动不具有融资性质; 5.已完善财务内控制度。相关方出具承诺,报告期末以来未再发生相关情形。 |
发行人存在通过非金融机构进行票据大票换小票情况……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
1.上述事项均已完成整改,2021年以来公司未再发生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2.发行人协助关联方进行票据贴现的相关票据均已到期兑付,发行人未使用相应资金; 3.相关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未发生行政处罚。 |
对资金拆借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及其规范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建立健全了票据、财务等内控制度; 2.相关情形未构成对内控制度有效性的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主观故意或恶意,未受到行政处罚; 3.报告期内已整改完毕,未再发生相关情形。 |
作为新一代正极材料,LMFP的优秀性能和良好市场前景,已成为行业的初步共识。因此,虽然尚处于产业化初期,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行业龙头、创业公司在LMFP行业进行布局,吸引了大量个人/机构投资者的关注。作为新能源行业的法律服务者和密切关注者,我们将与敏锐的企业家、创业者和投资人一起,持续跟进行业领域的最新法律动态和行业动态。
调配全所资源、长期陪伴客户的一站式法律服务